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财经要闻 证券分析 金融国际 股票产权 基金定投 理财投资生活消费 汽车行业 房产行业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汽车 >正文

网约车监管意见或本月中旬出台

东方财经网 2016-05-08 08:19: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网约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其中仅网约车第一大平台滴滴出行一年内就发生了四起。“没有意外情况的话,《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本月中旬出台。网约车中的私家车加盟模式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社会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期盼,希望加强对网约车的监管,是政策出台的好时机。”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

  “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是网约车平台把关不严,对注册车主、车辆审核不严,造成有犯罪前科的人也可以当司机,网约车在服务中出现车人不一致,深层次原因是各平台为了抢占市场。”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安全是发展网约车市场的一道底线,只有对平台、车辆、驾驶员实行准入才能最大限度地守住这道底线。

  据记者了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都提出具体要求,从事网约车的平台需要在某地登记,需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需要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其中,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犯罪记录;取得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的证明。

  声明:转载上述内容属于广告或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东方财经网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关于我们 - 品牌推广 - 免责申明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东方财经网属于非盈利网站,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版权所有·东方财经网 [粤ICP备15076225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