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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教授:不动产登记将成为新利器

东方财经网 2014-12-24 21:27:15 来源:江苏在线

  江苏在线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廖佳)12月22日,酝酿7年之久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终于姗姗而至,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完成登记就意味着国家对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内容依法进行了确认。虽然不动产登记最主要的制度目的在于保护合法产权、防范交易风险,但公众对其的期待却并不止于此。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条例的实施还承载了百姓在房产、房价调控与房产税推进方面的多重期待。

  能否成为新利器?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前有“亿元科长”坐拥68套房,后有刘志军、谷俊山等人动辄数百套房产。层出不穷的“房叔”、“房婶”不断刷新公众的眼球。

  应该说,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建立的目的、意义并不直接指向败,一度引发争议的“以人查房”也并未出现。但也要承认,这项制度包含的衍生价值与派生功能,可以与败形成良好的对接。比如,可以建立相关数据系统为败提供发现功能,提高败的效率。

  “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后,在法律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公开信息,会让房地产等不动产领域的一些贪腐行为得以现形,并对其他形成压力、让他们想贪而不敢贪。”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认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韩长印表示,统一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帮助纪检机关明确清晰地查处将贪腐资产集中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上的腐败,使集中在房地产市场的贪腐资产无所遁形。

  不过,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阳光立法”有着本质的不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显然还有很多断裂地带需要弥合。如何通过法定程序赋予公权力机关查阅权?如何把衍生出的功能纳入制度败的框架下来保证其正当性?这一切还需要更多探索。

  是否可做抑制房价新工具?

  此前,著名房地产开发商潘石屹[微博]曾表示,如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价马上会跌,这也是众多百姓的“美好愿望”。不动产登见真能打破高房价的“坚冰”吗?

  在许多专家的眼中,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影响房价,现在谈影响为时过早。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影响房价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场供求关系,还有税收法律、国家宏观经济走向等。如果明年3月开始登记,完成登记还要好几年。

  世邦魏理仕华东区研究部资深董事谢晨也认为,不动产登记对楼市短期利空更多是心理层面,对市场真实影响并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不过,从长期来看,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可以更清楚了解全国不动产的数据和分布、闲置情况,也将成为楼市调控长效机制的权威基础资料。

  全联房地产商会名誉会长聂梅生表示,当前“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也都在储备阶段”,诸如土地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都是楼市调控长效机制推出的基础性手段。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不动产登记条例标志着中国经济包括中国房地产进入存量调整阶段。借助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税基将逐渐从交易环节过度到持有环节。同时,过去灰色资金购买的房产也将可能转变投资形式。这些因素都会减少房产的持有量。

  房产税推进有了新基础

  作为房地产税的重要基础,不动产登记是否是征收房产税的前奏?有业内分析认为,条例的出台将首先在制度上保障不动产登激作有法可依,为摸清不动产家底做好制度保障,为未来房地产税、遗产税等的研讨、课征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保障。

  “我国目前现有的个人税收主要是收入性税收,财产性税收的来源较少。”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有关的改革思路还是比较明显的,未来要进行税收调节的话,按照发达国家地区经验,需要补充财产性税收,这就包括非常重要的房地产税和遗产税。

  经济学家马光远[微博]也认为,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中国究竟有多少房子这个困扰所有人的问题有可能搞清楚。也将意味着,有这个基础数据之后,房产税等问题的征收也有了基本依据。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不动产登记是全面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条件,却非充分条件,房产税何时开征以及如何开征还有待观察。

  有媒体指出,房产税是针对房屋持有环节的税费,目前社会各界对是否开征意见分歧较大,未来几年全面征收房产税的可行性很低。因此,不动产登记有了时间表,并不意味房产税会加速推出。

  在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看来,随着登记制度的落地,房地产税未来要解决产权估值、纠纷仲裁方面制度的问题,以及对于房地产使用权、所有权如何界定、征税法理依据的缺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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