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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融资亟待加强监管 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

东方财经网 2017-08-18 09:56:59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

  数据显示,年初至今,全球ICO融资近13亿美元,是2016年的5倍以上。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的 ICO也面临着价格波动、管理人“跑路”等诸多风险。专家表示,要尽快进行创新监管,可以考虑借鉴英国的监管沙盒,将ICO融资纳入到监管视野之中。对ICO融资项目的主体等级、备案、信息披露可以在合规区块链上进行;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网络巡查并发布监测报告,对没有进行登记、披露、备案的ICO融资项目予以公示;“一行三会”应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框架下对ICO融资进行协同监管。

  2017年被市场称为“ICO元年”。数据显示,自年初至今,全球ICO融资近13亿美元,是2016年的5倍以上,融资规模已经全面超过了传统的VC。然而,作为新生事物的ICO也面临着价格波动、管理人“跑路”、流动性不足等诸多风险。应该如何对ICO进行有效监管?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表示,可以考虑借鉴英国的监管沙盒,创新监管科技手段,以项目备案、数据监测、信息披露、网上巡查等方式介入进行监管。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一下ICO这一概念。

  黄震:ICO是基于区块链的创业项目通过发行数字加密代币,进行网络上众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融资新模式。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截至2017年7月18日,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达43家。数据显示,这些平台累计投资26亿元,参与人数达10万人。而另一家金融科技分析研究公司Autonomous NEXT统计出的数据则更为庞大,称国内参与ICO的人数达到200万人。

  记者:2016年以来,国内外ICO市场井喷式爆发,众多项目在开启后的数分钟内就被哄抢一空。您认为ICO火爆的原因是什么?

  黄震:原因首先要从比特币讲起。正因为比特币创造了一种新的价值符号,让互联网从信息网升级为价值网,才有了比特币作为数字商品进行交易以及与后来的莱特币、以太币以币换币的价值互联网生态形成一个内部循环的可能。比特币的创造是ICO的前提,没有可以交易的数字资产,ICO就不会出现。因为有了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币等数字商品,才有了ICO创新项目融币的可能。

  其次,网络众筹的融资方式出现。在互联网时代,众筹的出现让创业者有了全新的融资途径,很多人把ICO称为区块链众筹、数字货币众筹或区块链创业项目众筹。如果没有众筹这种方式,原来“挖矿”的人、炒币的人拿的都是分散的数字资产,不能快速高效集聚起来。ICO项目通过网络众筹实现融币进而融资的目的。有了众筹平台的专业性服务,项目融资就可以出售代币,把分散在投资人手中的数字商品集聚起来,完成融资的目标。

  再次,基于区块链售发代币具有极其便利的条件。区块链为何物?2015年之前知之者甚少。2015年,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分离,这是让区块链进入国家规划的重要一步。区块链让创业者不仅可以完成技术平台的架构,也可以让他们在平台上发行代币。2016年,美、英等国出现了区块链创业孵化器,汇聚了大量区块链创业者。有了区块链,在区块链上发行代币是极其方便的。如果没有区块链创业的培育,没有区块链技术的快速普及,也不会有现在ICO的火爆。

  另外,“互联网+”推动的网络空间创业成为新的大潮流。2008年我跟英国人交流的时候得知,英国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地到网上创业,创业项目也越来越多地支持互联网发展。中国网民现在已经达7.51亿人,在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动下,到互联网上创业、进行互联网项目创业的年轻创客越来越多,这样就有了融资需求的持续旺盛。区块链是互联网创业领域最热门的板块,把区块链作为创业的基础构架成为各类创业大赛的特色,催生了现在ICO的兴起。

  最后,创新、创业项目在传统金融体系中难以得到融资。银行一度被称为“典当行”,贷款要求有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可当前的互联网创业者几乎没有可抵押的资产,同时,一些银行也不太认同互联网创业者,因此,到银行贷款非常困难,而到资本市场上搞IPO更难。互联网经济证明,互联网创业项目只要有足够多的用户,哪怕暂时不赚钱,也能创造价值。由于传统投资进不来,区块链创客们对标IPO,想出了ICO融资模式,也给投资人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记者:ICO项目高速扩张的背后,存在哪些风险?

  黄震:撇开监管政策的因素,从技术操作领域来说,ICO融资模式的确有其巧妙之处。ICO融资者在相对隔离的网络空间里融代币,不在传统金融领域融货币,试图不触碰监管的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但是可以肯定的是,ICO融资和投资有风险,而且舆论越热闹,风险越可能加速积聚和爆发。

  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ICO太新,还没有纳入监管。目前阶段,敢于参与ICO的投资人明知风险很大,却还愿意去赌。虽然投资人本身出于自愿,但是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在ICO融资中是一个重要的底线问题。历史往往都是惊人的相似,在ICO这个市场里将发生什么事情,可以参照曾经发生过的金融事件去思考。已经有人说,在ICO热潮中闻到了郁金香味,“郁金香泡沫”就是金融风险的经典案例。

  前车之覆,后车可鉴。P2P借贷领域出现的欺诈危机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除,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各种骗局已经遍地开花了,MMM社区、五行币、万福币等传销骗局一个接一个。很多不理性的投资人刚在一个骗局中损失惨重,又要踏入新的骗局。因此,缺乏监管的ICO风险也极大,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欺诈风险、操作风险……每一种风险的爆发都可能导致巨大的灾难。对于一个法治国家来说,ICO不是法外之地,也不应该游走在监管的边缘。

  记者:对于ICO这一监管“无人区”,您认为应该如何防范风险?

  黄震:我认为要尽快进行创新监管,可以考虑借鉴英国的监管沙盒,将ICO纳入监管视野之中。在赣州、贵阳等地建立的区块链金融产业园、沙盒园进行地方试点,创新监管科技手段,以项目备案、数据监测、信息披露、网上巡查等方式介入。比如,赣州已联合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和新华网(行情603888,诊股)发布《合规区块链指引》,成立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地方提供沙盒园技术的支持。今后,对ICO融资项目的主体等级、备案、信息披露可以在合规区块链上进行;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网络巡查、发布监测报告,对没有进行登记、披露、备案的ICO项目予以公示。虽然没有强制性,也不进行处罚,但是这些会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企业规范ICO形成预期,也有协作监管、引导的作用。此外,“一行三会”应该在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框架下进行协同监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ICO监管的表态、新加坡对于ICO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所有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的要求都显示出,ICO监管已经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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