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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东方财经网 2017-04-13 15:48:23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福建省泉州市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开发销售向售租并举转变,将新建住房或库存商品住房转为自持物业用于出租。引导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合作,采取“订单式开发”,建立“开发+租赁+销售”的多样化运营模式。

鼓励各县(市、区)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一定比例租赁住房,可将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采取“限地价、竞配建”的土地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即参与土地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报价超出最高限制地价后,转为竞配建租赁住房比例,投报配建比例最高者为竞得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和经营租赁住房,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优惠和奖励政策。

在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方面,《意见》表明,鼓励新建租赁住房。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县(市、区),应结合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将新建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供应的新方式,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征求住建部门意见,由住建部门根据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持有出租的年限,并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方案、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新建的租赁住房实行用途管制,在出让合同规定的持有出租年限内只能用于出租,不得销售和转让。

另外,《意见》指出,鼓励企业投资新建租赁住房,对企业投资新建租赁住房用于经营出租业务的,对其5年住房租金收入征收的地方税收收入,所在地的受益财政可按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编后:房价时刻牵动百姓心弦,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城市,居高不下的房价,已经让很多人深感“压力山大”,大呼“高攀不起”。

此次福建泉州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房地产企业从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转变,鼓励新建租赁住房,不失为一项减轻百姓购房压力的有利之举,对“虚火”旺盛的楼市,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降温作用。

另外,发展租房市场,还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住宅和其他行业用地结构,缓解用地矛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虽然对大多数有着“买房安家”观念的中国人来说,租房也许只是权宜之计。但随着房价高企,人们的观念也正在发生变化。观念的转变,离不开政策的引导。随着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相关的服务体系逐步规范,也许会有更多的人像多数外国人一样选择租房过日子。

居者有其屋,并不意味着这屋非买不可。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行租购并举,为百姓民生幸福加码,值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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